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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最高500万!近期政府申报项目一览

来源: 2020-01-10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7-2019年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相关奖励性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方式

1.新药临床研究奖励性补助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奖励性补助3.机构获得相关认证奖励性补助4.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奖励性补助二、支持内容方式及要求、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 从事生物医药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 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机构。申报类别 四项目的企业和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即 GLP 机构需拥有药物 GLP 认证批件且服务发生时间需在批件有效期内;GCP 机构需 拥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且服务发生时间需在证书 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已经递交复核检查者(需提供受理通知 书);CRO 机构的营业范围需包括医药研发服务等相关内容;生 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需拥有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服务 发生时间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内。 

(二)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本指南的不同类别补助,不同类 别需单独申报且按不同类别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按“×××××(单位简称)××× 类别补助”填写项目名称,如“白云山医药集团公司新药临床研 究奖励性补助”。

(四)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及 上传其他相关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未按规 定提交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附件材料)要求日 期、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单位、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齐全。6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一份。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和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 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二、资助金额:最高500万。

三、政策发布部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四、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5607979.html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内容方式及要求

1.示范平台应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功能:

(一)信息服务功能

(二)技术服务功能

(三)创业服务功能

(四)培训服务功能

(五)融资服务功能

(六)中小微企业所需的其他功能

2.在广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实际运行时间2年以上,服务平台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

3.综合服务平台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专业服务平台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4.年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

5.具备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

6.有健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年度服务目标。

7.积极参与或协助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

三、申报时间: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申报文件、汇总表(附件1)以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于220日前报我局(中小企业处)。

四、政策发布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5606614.html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7-2019年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相关奖励性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方式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二、支持内容方式及要求、申报时间

(一)金融领军人才:符合广州金融领军人才申报标准之一,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在国内外金融业实务界、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对行业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才。

(二)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担任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以及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并担任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研究成果对广州经济金融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人才。

(三)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从事行业研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国际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融资、航运金融等广州金融市场亟需的业务人才。以上三类人才包含现有的和引进的人才。

1.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在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金融监管部门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现在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现有的人才。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两年内,从外地引进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引进的人才。上述人才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申报各类金融人才。

2.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在驻穗新闻媒体机构从事金融宣传工作、上市公司担任董秘并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分别申报现有的或引进的行业研究人才、文化金融人才、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发展人才。

(四)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

三、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四、政策发布部门: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五、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jrjgj.gz.gov.cn/tzgg/content/post_5607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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