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最高600万!近期政府申报项目一览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方式
1.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2.支持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3.支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构建设
4.支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检验鉴定工作
5.重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6.支持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与普法基地建设
7.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
8.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中高端人才
9.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
10.高校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技术和数据支持
二、支持内容方式及要求、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条件。除申报指南特别要求外,项目申报人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广州市设立的独立运营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2.组织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单位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或省级以上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
3.申报限制。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申报前补助项目不超过2项。
4.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组织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加具推荐意见。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市级知识产权资金项目的申请资格,并纳入市信用信息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三、资助金额:最高600万。
四、申报时间:2020年2月14日(周五)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五、政策发布部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5638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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