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最高500万!近期政府申报项目一览
来源:
2019-12-1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方式
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从事开发、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五) 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有关要求。(一)新申请企业申请报告的格式(附件)和要求详见《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二)新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附件有关目录准备申请文件。如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申请享受政策。(三)新申请享受政策企业应于12月20日前向本地区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四份,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光盘两份)。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形成报送文件,连同企业申报文件,于12月25日前报我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逾期不予受理。(四)2020年新申请企业在免税资格名单未下发前,企业需要在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进口相关物资的,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申请开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申请受理通知书》,向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凭税款担保先予以放行手续。根据《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要求,已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上一年度未发生进口的企业和本年度无进口需求的企业),应及时总结2019年度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并按照现行有关重装目录,同时提出2020年度申请免税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数量和金额,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我厅(财政部关税司将于每年2月底在财政部网站发布提交政策执行报告提交的具体日期及提交方式,请广州、珠海、中山等市通知有关企业及时关注)。企业未按要求提交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国家将停止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财关税〔2014〕2号、财关税〔2015〕51号、财关税〔2019〕38号等文件,请各市和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重大技术装备”一栏中下载。四、政策发布部门:省科技厅
五、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2717829.html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0年制冷领域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方式
本次项目征集范围包括以下四个制冷领域:商业性文体场馆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大型商场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改造提升、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公共机构制冷节能改造项目已另行征集,不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项目单位为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空调单个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数据中心和冷链物流单个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改造项目已具备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且可在2020年底前改造完工。企业申报项目时,应如实填报储备项目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投资计划等材料。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请各地级以上市按照项目征集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抓紧组织本市储备项目征集工作,严格审核申报项目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储备项目申报表纸质版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nyjjn@gd.gov.cn。
如需了解政策内容详情或需要申报辅导工作
请联系联盟秘书处联系人:苏锐 ,020-66611888-3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