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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来了!近期政府申报项目一览

来源: 2019-09-0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19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领域

(1)2020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

4.“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5.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

6. “战略研究类”项目重点资助地球科学领域整合战略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中必须包括地球科学部咨询委员会现任/往届委员。

7. 项目申请书正文开头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 “会议培训类”、“科学传播类”、“战略研究类”中的某一类。

三、资助额度

所有“会议培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150万元,本期拟资助约1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所有“科学传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150万,本期拟资助约10项。所有“战略研究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575万元,本期拟资助约15项。

四、政策发布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五、申报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16时

六、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s://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0819/3038.html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一、专题类型及支持领域

本通知面向范围是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面向高等院校的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牵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 管理机制。研发机构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六) 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

(七)对近三年牵头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解决产业技术重大问题的企业,给予优先认定。

三、政策发布部门:省科技厅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17:00

五、政策通知发布链接:

http://gdstc.gd.gov.cn/tzgg/content/post_2585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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