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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丨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花都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2020-09-03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在花都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花都区研发经费统计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奖励对象

(一)科技进步奖励申报对象:上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广东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二)研发费用增量奖申报对象:已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且当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三、奖励标准

(一)科技进步奖励奖励标准

1.上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奖励50

万元,二等奖奖励40万元,三等奖奖励30万元。

2.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奖励40万

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三等奖奖励20万元。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按最高获奖项进行奖励,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二)研发费用增量奖励奖励标准

对已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且当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长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四、奖励规定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应优先用于奖励获奖单位技术人才和高管,按技术人才和高管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奖励。

技术人才主要指直接参与项目研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高管主要指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研发项目主管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一)花都区科技进步奖励资金申报书(见附件1),主要材料包括:

1. 承诺书;

2. 花都区科技进步奖励资金申请表;

3.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证书复印件;

4. 申请奖励单位的技术人才和高管汇总表。

(二)研发费用增量奖励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主要材料包括:

1. 承诺书;

2. 花都区研发费用增量奖励资金申请表;

3. 企业建立内部研发机构相关证明资料;

5. 当年及上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107-1、107-2

表(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6. 当年及上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复印件需盖公章);

7. 申请奖励单位的技术人才和高管汇总表。

备注:研发费用增量奖励是对当年较上年度的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增量进行奖励,2020年申报的研发增量奖励是对2019年(当年)较2018年(上年度)的企业申报研发费用的增量进行奖励。

六、材料规范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申报材料一式3份,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按“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申报书需标注页码,所有复印件需确保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受理后的纸质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提供盖章扫描的PDF和WORD电子版申报书。

七、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0日-9月4日

八、政策发布链接

点击“阅读原文”可进入政策发布网站下载附件,填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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